今天是
欢迎光临中国南极测绘研究中心 “为人类和平利用南极做出贡献”——邓小平
条约简介:
为了“确保为和平目标而利用南极作为科学研究方面国际合作的地方,不应使南极成为国际争端的场所或对象。”的宗旨。由12个国家于1959年12月1日在美国华盛顿通过了《南极条约》,并定于1961年6月23日起正式生效。存放英、法、俄、西四种原文,由美利坚合众国保管条约。目前缔约国共有42个国家。
《条约》规定一下主要内容:
1. 南极不准设立军事基地,进行军事演习或试验;
2. 科学调查研究的自由,和有关这种调查计划的资料交换、从事这种调查人员以及结果所得资料等方面的合作;
3. 本条约不影响对于南极的领土扩张;
4. 各缔约国可以任命观察员观察调查站、装置和设备;
5. 缔约国应举行协商会议,并应制订和提出促进本条约目标的措施的建议;
6. 关于养护南极动植物群落的详尽商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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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条约(英文版)
条约(中文版)
缔约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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