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和提高我国极地科学考察和研究水平,充分发挥社会资金资助极地科学考察事业的作用,国家海洋局于 2005年设立了“中国极地科学倡议研究基金” (以下简称“基金”),并制定了《中国极地科学倡议研究基金章程》和《中国极地科学倡议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基金自成立以来,在极地科学发展倡议研究和资助青年极地科学家进行科学研究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果。
2015年基金资助项目与以往一样,分为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1、2);采取自由申报,专家评议,网上公示,择优安排,合同管理模式进行;项目执行时间为2年(2015年至2017年);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9日。
自本申报指南发布之日起,申报者登陆极地倡议基金申报网站填报:http://chinare.gov.cn/fund。申报书经单位确认盖章后,将电子版和一份纸质版申报书交国家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科技发展处。
联系人:李红蕾、金波 电话:(010)68058429
传真:(010)68012776电子邮件:lihonglei@caa.gov.cn
通讯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号 国家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科技发展处 邮编:100860
附件1:重点项目要求
申请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申请项目研究工作的负责人,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本年度主要资助项目:
1. 《联合国国际海洋法公约》在北极地区的适用与中国的倡议选择
² 研究目标
通过研究《公约》下的北冰洋关键水域的法律地位、海域划界规则与北极地区周边国家的主权主张及资源开发利用参与方的权利义务等,分析相关法律、原则的适用性、存在的歧义和解决策略,探讨中国参与北极地区事务的国际法律依据以及权利和义务等,并为我国参与北极事务的国际治理提供法理支持和方法建议。
² 主要研究内容
1、《公约》下的权力和义务在北极的法律地位和实际应用
2、《公约》下的海域划界规则与北极地区周边国家的主权主张
3、《公约》下北极地区资源的开发养护与参与方的权利义务
4、《公约》的争端解决机制与北极地区的争端解决方法
5、中国在《公约》下的权利义务及其在北极地区的倡议选择
2. 我国开展南极活动的倡议问题研究
² 研究目标
根据《南极条约》体系的相关国际法和规则,理清我国在南极活动的权利和义务,对开展相关活动的倡议问题进行研究。
² 主要研究内容
围绕建设海洋强国、和“一带一路”建设的倡议目标,通过政治、法律、经济等多视角的综合研究,深入分析我国在南极活动的现状和未来发展所面临的倡议问题 ,并就实现和保障我国南极活动的倡议途径、提升我国参与国际南极事务的能力和开展国际合作提出对策建议。
3、西北航道沿线经济开发的中加合作研究
² 研究目标
针对依托西北航道的加拿大北方地区经济与社会开发的主要内容,以及其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带来的机遇,延伸至该领域的中加合作等现实问题链进行研究。研究重点是西北航道沿线经济增长点、中国企业投资及贸易比较优势、中加经济合作的可能路径及相应政策保障等。同时,针对北极地区特殊气候环境、特殊法律和法规、人文环境,对涉及中加经济合作的以原住民为主体的当地利益相关者因素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对方案。
² 研究内容
1. 西北航道沿线经济资源的空间地理分析与基础设施需求分析
2. 加拿大北方倡议实施进展与已有国际投资者合作开发经验
3. 中国企业参与西北航道沿线经济与社会开发的竞争优势分析
4. 加拿大北极地区外来投资的法律、政策研究及当地利益相关者行动分析
5. 中加西北航道沿线及北极地区开发双边合作的国际制约性因素分析
4、极地海洋环境综合考察规划研究
² 研究目标
围绕国家极地倡议的实施,针对我国对极地海域海洋环境综合考察的国家需求,结合我国南极综合考察现有优势和未来5年内可预见的支撑保障能力,加强顶层设计,在“极地系统与变化”这个大框架下,研究多学科、多方式、多平台的南北极海洋环境综合考察规划。
² 研究内容
1. 极地海洋境综合考察保障能力分析
2. 极地海洋境综合考察关键技术需求分析
3. 南大洋与北极海域重点考察海域选划与论证
4. 南大洋与北极海域海洋环境综合考察规划研究
5. 南大洋与北极海域重点考察航次设计
5、极地专项“十三五”滚动项目设计研究
² 科学目标
面对当前南北极领土、主权和资源争夺的复杂局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对“南北极环境综合考察及环境评估”专项“十三五”项目的滚动顶层设计与规划研究,为系统、全面且有重点地开展南北极环境综合考察,获得极地环境和资源的第一手资料服务。
² 主要内容
1. 极地专项滚动项目顶层设计
2. 极地滚动项目的基本原则研究
3. 重点考察任务思路与任务布局
4. 极地滚动项目的架构设计
5. 具体任务分解与专题设置
附件2:青年项目要求
青年项目申请要求紧紧围绕极地科学和技术研究开展,重点培育青年科学家对极地领域科学研究的兴趣。青年项目申报人原则上须未满3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未主持过任何国家、省部级基金项目的、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科研人员或在读博士生。为保证基金项目能够如期完成,要求在读博士生申请的项目能够在2017年12月31日前独立完成,并由指导老师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和担保。每名指导老师原则上只能为一名在读博士生出具推荐意见和担保。每个青年项目经费额度为3万元以内。2015年将资助15个左右的青年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