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中心结合实际情况,对今年港澳台地区的报考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了考察评价,并组织了复试考核,现将拟录取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月8日~5月13日。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或武汉大学南极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是否录取以武汉大学研究生院颁发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公示期间联系方式:
1.武汉大学中国南极测绘研究中心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电话:027-68778030,
邮箱:PQ002110@.whu.edu.cn 联系人:刘老师
2.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电话:027-68754920 联系人:陈老师
附件:武汉大学中国南极测绘研究中心2021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名单
武汉大学中国南极测绘研究中心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