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年薪30万起,招募“卓越博士后”

发布时间:2022-12-13 浏览:11909 次

为吸引优秀青年人才来武汉大学开展研究工作,支持和培育具有发展和创新潜力的青年人才追求学术卓越、勇攀科技高峰,武汉大学“卓越博士后”计划,面向全球招募。
一、支持人数与期限
2023年支持人数不超过100人,支持期限一般为2年。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师德师风端正,科学态度严谨,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二)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三年,或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三)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和较强的学术潜能。
(四)已初步选定研究团队或课题组,并与团队或课题组负责人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
其他说明:
(一)获得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的申请人,经所在单位推荐,可直接入选武汉大学“卓越博士后”计划。
(二)在站博士后合同结束日期距申报截止日期6个月之内的,可申报相应批次评选。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可自主联系合作导师或团队(课题组)负责人,确定初步研究计划,并将相关申请材料报流动站所在单位。
(二)单位评议。各流动站单位负责组织申报及评审工作。分党委(党总支)对申请人的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情况进行考察,单位教授委员会或教授会议从申请人教育背景、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拟开展研究内容的创新性及对所属学科领域的推动作用等方面进行考核和评议,经学院党政联席会或科研机构院务会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报学校人事部。
(三)学校评审。学校人事部对单位报送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学校审批。
四、薪酬与福利待遇
(一)薪酬。一般申请人校发年薪30万元(税前);获得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的申请人年薪40万元(税前,含国家资助部分),国家资助期满后按一般申请人年薪执行。所在单位、合作导师可根据申请人的综合情况给予额外资助。
(二)其他福利。提供公积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补贴或博士后公寓,并享受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待遇。
(三)职业发展通道。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在站期间可申请副高级岗位资格。符合学校引进人才政策并满足出站条件,可申请学校教职。
五、时间安排
2023年,将组织两次遴选工作。
(一)第一批申报与评选
个人提交申请时间:2023年3月31日前
单位报送材料时间:2023年4月30日前
学校结果公布时间:2023年6月上旬
(二)第二批申报与评选
个人提交申请时间:2023年9月30日前
单位报送材料时间:2023年10月31日前
学校结果公布时间:2023年12月上旬

六、有关说明

(一)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入选者,来校办理手续时需查验其学位证书。如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将取消其入选资格。

(二)学校将为入选者发放武汉大学“卓越博士后”计划入选通知书,入选者须按照通知书上的要求来校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

(三)进站后须全职在武汉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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