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中心于2023年3月27日组织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经我中心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决定,拟录取高晶鑫等3名考生。现将复试录取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3月29日至4月11日。广大考生如对上述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2023年4月11日17点前,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向武汉大学招生工作处或中国南极测绘研究中心研究生办公室反映,实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是否录取以武汉大学研究生院颁发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公示期间举报电话:
1、武汉大学中国南极测绘研究中心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027-68778030 邮箱:zrc@whu.edu.cn
2、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电话:027-68754125 邮箱:wdyz@whu.edu.cn
武汉大学中国南极测绘研究中心
2023年3月29日